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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王泽秀家属获赔前后

1998-11-21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李 威 我有话说

11月19日,当中国自行车队队员王泽秀车祸身亡23天后,她新婚五天的丈夫刁千君及娘家二哥在北京,共同从中保人寿公司副总经理手中,接过中保人寿公司承保理赔的30万元人民币“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金”时,刁千君说:“希望以后不要再发生类似事件。”

“今年25岁的王泽秀,10月28日随国家自行车队为备战亚运,在江苏省南京市郊的312国道南京段公路上进行训练时,一辆安徽省肥东县跑长途客运(带卧铺)的个体大客车,突然冲入正常骑行的训练队伍,将躲闪不及的王泽秀撞倒并从她身上辗压过去。”国家自行车队领队王建国对记者说,“王泽秀被当即送至南京军区总医院救治,但由于其除头部以外的右侧躯干被客车辗压严重,到医院不久即被宣告死亡。”

“由于伤势过重,也许在路上(王泽秀)就已去世。”事后有知情人这样推测。

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欣介绍说:“虽然车祸发生时情况相当危险,但除王泽秀以外,其他队员均未受伤。”

经南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勘查认定,此事件为肇事司机无证驾驶,加上客车刹车失灵所致。王泽秀一方没有任何责任。(现肇事司机在逃。)

车祸发生后,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于第二天主动派遣两名工作人员赶赴南京,协助国家体总自行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和承保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的中保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之后,上述三方以最快速度,在短短二十余天内完成了理赔所有相关工作。

在理赔仪式上,王泽秀的丈夫及她的二哥表示,获赔两方将分别从自己所得的保险金中,各拿出一万元,捐给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作为运动员伤残保险金。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张发强就此不幸事件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在今后制定公路法、交通法时,能考虑对在公路上训练的运动员予以一定的保护。同时,我们也要进一步对运动员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

自今年友好运动会上“桑兰事件”发生后,国家体育总局为加强优秀运动员的后勤保障,与中保人寿公司合作,为全体国家运动队运动员投保了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并于随后开始试行《国家队运动伤亡保险条例》,王泽秀家属是该条例第二个受益人。此前的10月22日,中国体操队女队员饶美珍因训练中右手掌骨骨折获赔3000元人民币,已成为该保险的第一个受益人。

在训练中发生意外实属不幸,但通过已有的两例运动员(及家属)获理赔的事件表明,国家对优秀运动员的保障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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